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行为,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打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马世江介绍,此次“双随机”检查的范围为,在邯郸市注册、资质认定有效期内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查目的是帮助社会监测机构发现问题,查找不足,规范监测行为,提升监测业务能力,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检查内容为,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篡改、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测数据或结果错误;未使用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出具检测结果;未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验检测,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检测人员数量、检测设备数量与出具检测报告数量不匹配;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以及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从事环境监测人员未持证上岗,授权签字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职称或工作经历不真实;监测报告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平台获取的同编号监测报告信息比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检查专家与检查对象是随机抽取。检查中成立3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邀请一名环境监测领域资深技术专家作为组长,检查前各组长临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再从检查对象以外的监测机构中随机抽取两家监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作为检查组专家参与检查。为了达到全面交流学习的目的,每个监测机构报名的技术负责人都有机会参加2—3次检查活动。
现场检查严格纪律要求,禁止弄虚作假或者对检查结论作出不适当的承诺。各检查组至少随机抽取2021年6月以前出具的生态环境监测报告10份,6月以后出具的生态环境监测报告10份(监测报告数量不足的,从近一年出具报告的时间段内抽取补齐20份);现场除对抽取的监测报告及相关的原始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进行检查的同时,与机构上传至监管平台的报告和记录进行比对,并分别记录核查的问题和比对的问题。(记者王金玲 通讯员张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