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3时53分,邯郸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宋某鹏报警,称在某饭店发生纠纷。在110接警员询问核实警情地点时,报警人宋某鹏开始辱骂110接警员,110接警员始终保持接警用语文明、规范。在报警人不断地辱骂中确定饭店的位置后,迅速指令复兴区化林路派出所和交巡警出警。化林路派出所和交巡警到达现场后了解,报警人宋某鹏在饭店与邻桌客人发生口角,在报警过程中辱骂110接警员,随将其带回所处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宋某鹏承认了占用报警资源、辱骂接警员的违法事实。
目前,宋某鹏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示:110报警台是社会公共资源,是人民群众遇到“急难险重”等突发情况时联系公安机关的主要渠道,公民应合情、合理、合法使用报警电话。对于恶意占用公共资源,无故拨打110,甚至辱骂110接警员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依法惩处。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