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招募“民间河长”的公告
邯郸市各界人士、企事业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激发全市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珍惜河湖、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形成共治、共建、共管河湖管理保护格局,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广泛献计献策、深化协同治理,加快实现全市河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治理目标,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民间河长”,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对象
热心参与河湖保护、关心关注河湖保护、志愿义务参与河湖巡查的社会各界人士、社会团体、学校、企业等单位。
二、招募时间
2021年10月27日至31日
三、招募条件
个人担任“民间河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岁—65岁。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有责任心,热心河湖管理保护事业,有较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能坚持参与河长制社会监督工作。
4.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关心关注河湖长制工作,熟悉管理保护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相关志愿公益活动经验优先。
社会团体、学校或企业等单位担任“民间河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工作安排。
2.社会团体在相应的管理机关登记。
3.有涉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经验;临河傍湖、熟悉河湖情况的优先。
四、“民间河长”工作内容
(一)开展河道巡护,主要包括岸线整洁(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无污水偷排直排)、水面清洁(河面无垃圾、无漂浮物)、河湖畅通(河中无障碍、无严重淤塞)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结合河道巡护,因地制宜开展推行河湖长制、关爱河湖、保护河湖宣传活动,引导带动周边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相关活动。
(三)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收集反馈周边群众关于河长制工作或河湖管理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四)带头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合理处置生产生活垃圾、污水,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鼓励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参与河湖治理,推动河湖共治、共建、共管。
五、招募途径
“民间河长”选聘招募工作,采用自主报名的方式,报名申请表,请登录邯郸市水利局网站信息公告专栏进行下载,完善信息后请将申请表上传至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箱:hdsmjhz@163.com。
六、其他事项
1、“民间河长”是志愿者,不计报酬。
2.“民间河长”聘期一年,实行退出机制,一年内未组织开展河湖保护相关活动或未提交有关河湖治理保护意见建议的,自动退出,解除聘用。
2、邯郸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将对提交报名申请的个人或社会团体、学校或企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被选聘为“民间河长”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将通过电话形式予以通知,并颁发“民间河长”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