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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再被查,如此“任性”必有代价!

来源:邯郸交巡警编辑:保存2021-10-25 08: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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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成为驾驶人的共识

  然而,总有人铤而走险,甚至一犯再犯……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21日21时40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开发区一大队在东兴大街与美的路交叉口东200米处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对一辆冀D7***J白色小型汽车例行检查,在民警的询问下,张某主动承认自己中午喝了三瓶啤酒,家就在前面,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不料被查个正着。

  民警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张某于今年8月份酒驾被查,现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时隔一个多月张某再次酒驾被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张某将面临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拘留10日以下,驾驶证吊销的处罚。

  相关法规科普来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巡警温馨提醒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

  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

  “二次酒驾”是没有时间间隔标准的

  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

  都属“二次酒驾”!

  安全出行关于我们自己和所有人

  一定要拒绝酒后开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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