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刑警一中队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请求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为此,刑警一中队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经过三天的紧张工作,于15日13时许,在中华北电杆厂家属院门口将焦某某抓获;同日20时许,在丰收路与兴新大街交叉口附近一烧烤摊将胡某某抓获;16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史某某迫于抓捕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将名下银行卡交给焦某某、史某某使用,二人用该银行卡帮助某赌博网站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焦某某、胡某某已移交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