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检查务必全覆盖。要对全省交通运输所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突出重点路段、重点人员、重点车船及重要设施、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并对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事故多发、问题隐患突出的交通企业要建档立册,实施重点检查,坚决堵塞漏洞。
二是整治务必重实效。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坚决迅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停;对重大隐患要按事故对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对所有重大隐患实行领导包联,落实包联领导和责任部门,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的,一律严肃问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三是执法务必零容忍。各级交通执法力量要全部下沉一线、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道路运输方面:要进一步加大“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化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聚焦“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进一步强化危化品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未经查验充装、超核载充装危化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客运方面:要加强城乡公交线路安全风险防控,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公交司乘人员冲突,关注驾驶员身心健康。强化地铁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防列车脱轨等危险性事件发生。
公路运营方面:要加强长大桥隧、长大陡坡、邻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巡查管控,进一步加大危化品运输通道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强化科技治超,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港口生产方面:要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联防联控,强化原油储罐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货作业“一船一审批”和现场监控制度规定,严厉打击集装箱瞒报谎报夹带危险货物等非法违法行为。
内河水上交通方面:要加强白洋淀等通航水域交通秩序整治,加大“三无”船舶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配员不足、船员证书与船舶种类、大小、航区不符等非法运输行为。
工程建设方面:要以工程质量红线行动为抓手,严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关和特种作业资格关,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监理旁站要求,严防高空作业、高边坡作业、深基坑、隧道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违章作业、违法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铁路沿线环境方面:要发挥好各级联席会议机用,重点强化铁路两侧飘浮物、危树及倒落物整治,严厉打击保护区内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客运站、公交地铁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防人为纵火等极端事件发生。
通勤车安全方面:要全面排查机关、高速服务区、收费站、高速公路管理处(筹建处)等单位通勤车辆安全制度落实、驾驶员从业资质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连日来,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深刻汲取石家庄平山县通勤班车落水事故教训,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包联督导组及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迅速行动、下沉一线、狠抓落实,聚焦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水上交通、工程建设、铁路沿线环境、消防安全、通勤车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解决问题,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