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23时许,机动执勤一大队在北环路与滏河大街设卡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冀D1**YQ白色轿车走走停停,引起了现场民警的警觉,在民警示意下,司机缓慢地将车停下并降下玻璃,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即让驾驶人下车配合调查。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康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康某表示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还是心存侥幸。此刻,坐在副驾驶的“酒友”来到警车前,特意嘱咐民警一定要严肃处理,不然不会长记性。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康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而同车男子明知康某饮酒驾车却未及时阻止,民警现场分别对二人进行了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
温馨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常识,也是法律底线。喝酒开车不仅违法,更可能触犯刑法,为了自身与他人的安全,也为了家庭的幸福,切勿喝酒开车悔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