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整治源头监管工作,严防涉校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支队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精心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源头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研究部署。一是严密组织部署。支队高度重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源头监管工作,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李怀同志多次组织公巡、秩序、事故、安监、宣传、科信等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源头监管进行调研,深层次分析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及原因,亲自研究解决安全监管新方法、新举措,确保此项工作深入展开。二是认真核查隐患。对全市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非法校车服务的学校、幼儿园和校车公司,联合教育部门下发严重隐患整改通知书,从源头清除校车和接送学生安全隐患,依法严查非法校车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确保不漏一车一人。三是协同规范管理。支队安监部门配合市交安委办,以市交安委名义向“黑校车”突出的县市区政府、教育部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理顺校车许可审批流程,确保全市专用校车隐患清零。
二、深化隐患排查,强化路面打防。一是全面摸排底数。以安监部门为主体,对全市专用校车政府许可情况进行仔细摸排,精准掌握取得政府许可校车底数,根据政府校车许可决定书,逐一核实,车车在册,确保不漏一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支队以交安委名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政府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打击防范力度。支队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打击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了校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速、超员、使用拼装或报废机动车接送学生,以及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等行为,并将所属学校、幼儿园列入监管重点,强化日常检查。三是明确分包责任。支队制定分包制度,明确民辅警分包学校和校车单位,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学校、幼儿园及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同时,还采取联合教育部门约谈主要负责人、顶格处罚、媒体曝光、同级通报等方式,严防严控“黑校车”接送学生行为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社会监督。一方面,加强安全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对“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行为打击处罚典型案例,加强全社会对校车安全管理程度。组织学校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编写了校车安全手册,印发了《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一封信》,向社会发放,提醒学校和广大学生家长注意安全事项,广泛告知“黑校车”危害,不乘坐“黑校车”。另一方面,落实社会监督责任。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广泛开展监督“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行为,提示广大群众人人关心、关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人人监督校车安全运行,对非法“黑校车”积极予以举报,通过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抓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