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21时18分许,邯山一大队应急中队民警在浙江商贸城附近执勤时,发现途径的一辆小型豫A5U0**灰色面包车车内有异样。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并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正副驾驶位后方装满了一箱箱水果,水果箱堆放高至车顶,严重阻挡了驾驶人的视线。
民警当场对驾驶人客货混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最终对驾驶人周某“实施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面包车是载客用的,用来装货是违法的,因为擅自改变了其使用性质,隐患极大。面包车满载货物,不仅阻挡驾驶人视线,而且一旦遇到突发情况紧急制动,很容易因货物前倾造成正副驾驶位的人员因高强度挤压引发伤亡。
在此,邯郸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购置车辆前一定考虑清楚其使用方向,能够拉货的车型一定是货车,适合家用和少量拉货,可以选择皮卡车或微卡车,而不是面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