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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聚焦整治房地产行业,附举报电话!

来源:邯郸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编辑:保存2021-10-03 07: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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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日前,邯郸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市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邯郸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邯郸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主要聚焦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关注度高、多发频发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其中:

  房地产开发方面(开发商)

  1.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

  2.已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未按期开工建设;

  3.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

  4.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

  5.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

  6.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房屋买卖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

  1.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

  2.未取得预售许可违规预售商品房;

  3.不落实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挪用交易监管资金;

  4.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

  5.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

  6.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7.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在标价之外另外收取或者通过第三方收取“电商费”“茶水费”“服务费”等未予标明的费用;

  8.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9.捆绑车位、储藏室;

  10.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11.隐瞒房屋真实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经纪服务;

  12.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住房租赁方面

  1.重点整治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

  2.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

  3.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

  4.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

  5.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

  6.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

  物业服务方面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服务;

  2.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3.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4.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5.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6.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存入专户,骗取、侵占、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方案》指出,此次整治规范工作自2021年9月至2024年6月结束。计划通过3年时间的持续整治,推动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明显好转,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附: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市级各部门投诉举报或督导电话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督导电话:3270198(商品房违规)、3271283(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3271288(物业管理)

  市建设局投诉电话:312565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诉督导电话:3125569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电话:3122833

  市公安局投诉电话:207507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12315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投诉电话:3115532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投诉电话:6263844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邯郸监管分局信访投诉电话:2063267

  来源:邯郸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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