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16时许,刑警一中队接到郭某川报称:其同事张某某被朱某佳强行带走,目前杳无音讯。经查,案发当日朱某佳在邯郸学院家属院以与张某某处对象为由强行将其带走,办案民警连夜与朱某佳沟通后,朱某佳于17日0时将张某某带回邯郸。
随即办案民警展开调查,经了解,9月16日16时许,张某某被朱某佳强行拽至出租车上,经磁县县城至河南省安阳市后,又返回至峰峰矿区一宾馆内以处对象为由对其实施强奸。期间,犯罪嫌疑人朱某佳非法限制张某某人身自由长达8小时。
经进一步了解,办案民警获悉,7月31日,朱某佳曾因怀疑郭某川与张某某有暧昧关系为由,将二人带至渚河路附近某酒店,强行要挟二人拥抱在一起拍录视频,并扬言将视频通过微信发送至双方亲属,敲诈郭某川现金5万元。
当即,办案民警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朱某佳展开抓捕,9月24日12时许,办案民警成功在峰峰矿区世纪广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朱某佳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朱某佳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朱某佳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