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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夜间,规范保障大队二中队在东环路与和平路北200米处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3时28分许,执勤民警发现距离检查点不远处,有一辆车牌冀DE8XXX白色小型轿车突然靠边停车,发现异常后,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这时,驾驶人见民警过来,迅速打开车门弃车向路边的便道处跑去,“消失”在路边的一个院子里,民警向周边群众询问情况,在确定该处只有一个出入口后,判断驾驶人有可能在院中。经过排查,民警仅用了五分钟,就在院中角落中找到“躲猫猫”的男子。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周某某酒精含量达到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周某某当晚和朋友在高铁站附近吃饭时喝了一杯白酒,自认为“头脑清醒”且距离较近,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正好遇到路上执勤的交巡警,在酒精作用下居然选择弃车逃跑,却终究难逃法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周某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和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