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1年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自9月1日起至年底,分为组织准备、排查治理、会战攻坚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全面规范”的原则,着眼重点任务、关键环节、问题短板,突出抓好质量抽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三查”,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加强散煤生产、、储运、、使用环节监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行动中,一是严格源头管控。加强煤炭洗选治理,厘清全市煤炭生产企业、洗选网点底数、原煤产量、洗选数量,确保到2021年底,生产原煤洗选率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洗选企业建立销货台账、销货合同档案,出具“煤炭质量检验报告书”;保障洁净煤兜底,确保点布局合理,符合快捷、经济、方便运送和自购等需求。
二是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加强散煤网点管控,严把市场准入关,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区域,一律不得再新设散煤经营网点;强化散煤监管,依法开展散煤质量监督抽查,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严厉打击非法流动,有效阻断非法劣质散煤渠道,严厉查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散煤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运输通道管理,煤炭运输车辆通行运煤专用通道线路比例达到90%以上;强化入省煤质检查站建设,对入市运输煤炭车辆实施重点检查,无《质检报告》和《购销合同》的运煤车辆,一律由公安交巡警部门劝返。
三是严格使用环节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厘清全市燃煤使用单位底数,建立燃煤企业主体台账、监管台账、“煤炭质量检验报告”专管档案,强化日常巡查、重点核查,加大使用单位散煤质量监管力度,抽检覆盖率100%,实现燃煤质量全面达标;严格燃煤储存管理。加强煤堆场扬尘污染防治,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四是强化劣质散煤复燃监管。加强重点区域劣质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对已进入居民家中的劣质散煤,由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回收置换;对存在劣质散煤复燃问题未得到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的,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规范劣质煤处置管理。坚持处置统一归口,各执法部门查扣、没收的劣质散煤一律移交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处置;完善处置点台账资料,规范操作流程,严防劣质散煤流入市场。
六是全方位联防联控。实施全方位排查,坚决清除劣质散煤生存的土壤。加强对城镇沿街商铺和农村设施农业等环节使用煤监管,加大省市接壤区域散煤管控力度,完善跨区域管控措施,积极营造严管严控、群防群治的高压态势。
七是依法严查不法行为。严查严打劣质散煤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抽检情况和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是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多种媒体、部门服务窗口、经营主体宣传栏,开展劣质散煤治理法律法规条款、制度措施、活动成效宣传,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措施,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劣质散煤治理的浓厚氛围。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邯报融媒体记者 周聪 通讯员 赵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