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20时30分许,机动执勤一大队在贾中线与廉颇大街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红色轿车驾驶人张某神色慌张,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张某称自己未携带。随即,民警在检测其无酒驾嫌疑后将张某带上警车进一步核实身份。
此时,张某情绪激动称“没脸见人了”,对自己身份信息只字不提,而是双手捂脸,开始痛骂自己,甚至自扇耳光,民警及时制止了张某的过激行为。在民警的耐心开导下,张某平复了心情说出了实情。据了解张某的驾驶证已被暂扣4个月了,且自己非常清楚驾驶证暂扣期间不能驾车,但就是心存侥幸,想着大晚上短短的距离不会发生意外,熟料半途中就被查获。
经核实,张某于2021年4月份,因酒驾被邯郸交巡警查处,其驾驶证仍处于暂扣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在此,邯郸交巡警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