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A级旅游景区和剧院(场)恢复对外开放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A级旅游景区、各剧院(场) :
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示要求,从即日起,我市各A级旅游景区、各剧院(场)恢复对外开放,演出活动恢复演出。
严格要求各A级旅游景区、剧院(场)认真执行河北省疫情防控十个常态化和30项措施,坚决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60%,对进入游客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游客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进一步加强景区内外人员疏导工作,防止出现拥挤扎堆问题,引导游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恢复开放之前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完成疫苗接种,必须安装红外线自动测温仪设备,并保证正常有效使用。对重点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和消毒消杀,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恢复开放之前要加强设备设施检修保养,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我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市、县文化执法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巡查力度,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非A级旅游景区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