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三大队民警正在组织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
5月11日23时许,曹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南巴特村马路线行驶时与宋某驾驶的125型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人受伤,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曹某伤势严重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由于事故突发,抢救费用多,曹某家属一时间难以筹出。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峰峰大队事故科民警及时赶往医院,核实该起事故抢救费用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使用范围,随即积极协发出垫付申请,帮助曹某成功申请道路救助基金,使其得到及时抢救,转危为安。
2021年7月1日,曹某家属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 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了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峰峰大队事故科民警的手上
为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基金使用率,确保事故受伤人员“应救尽救”,邯郸市交巡警支队积极推动“先垫后核”工作,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交通事故伤者,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抢救期费用,救助事故患者。2021年以来,支队累计申请成功救助基金案件150起,已完成救助金额689.3万元。其中医疗结构“先垫后核”案件14起,已完成救助金额110余万元。
为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高效利用,提升医疗机构申请数量,畅通交管部门、承办单位同医疗机构沟通渠道。支队牵头组织市卫健委、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邯郸燕赵保险公司等部门,建立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6月7日在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了救助基金承办单位对医疗机构申请救助条件、申请流程以及常见问题,打破行业壁垒,广泛信息互通,提升社会救助基金使用效率。
邯郸交巡警支队还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建委、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救治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交通事故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调医院及时救治等各部门责任。2021年以来,支队组织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9次,应急救治培训21次。同时,与市卫建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抢救“绿色通道”实施意见》,研究确定了交通事故颅脑、心肺、肝脾损伤救治专业医院31家、交通事故救援点37处,明确市县两级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人员73名,向社会发布“绿色通道”救援救治信息89条,进一步提升了多部门应急救援救治水平。
邯郸交巡警支队还畅通信息流转,确保医疗机构及时垫付费用。
建立专门工作微信群。由辖区大队事故民警、医疗机构联系人、救助基金承办单位负责人建立“救助基金工作微信群”,一旦发生符合救助条件案件,处理事故民警及时在工作群中发布信息,承办单位及时同医疗机构沟通,保证无论伤者交费与否,医疗机构都能对伤者进行及时抢救。
用好开通“绿色通道”通知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交通事故伤者,交管部门在24小时内向医疗机构送达《开通“绿色通道”通知书》,并宣讲好救助政策。医疗机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伤者进行抢救同时,以《通知书》为依据,先行垫付伤者抢救费用,并提出救助基金申请。救助基金承办单位以及省总队救助基金办公室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各类申请材料进行初核、复核后,将抢救期费用拨款至医疗机构账户,依靠有序、高效的工作流程,确保了救助基金良性运转。2020年7月28日20时05分许,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肥馆线广平县新华营村路段行驶时,与闫某驾驶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闫某受伤。广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快速赶到事发地,协同120将伤者送医救治。伤者闫某,家庭经济条件拮据,住院费用数额较大,家庭难以承受。事故民警了解实情后,闫某的情况符合申请交通事故救助条件,向医疗机构送达《开通“绿色通道”通知书》,迅即启动交通事故救助程序,收集整理相关手续材料,为闫某申请到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137900余元。
邯郸交巡警支队各级交管部门联合当地卫健部门在市区、县区核心区域开展救助基金社会宣传工作,面向广大群众发放救助基金明白纸5000余份,提升群众知晓率;主动对接辖区医疗机构,在医院内部设置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充分利用医疗机构这一窗口,大力开展申请救助基金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发布救助基金信息200余条,扩大救助基金知晓范围;将救助基金解释宣传贯穿于事故处理的全过程,每名事故处理民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开展“一对一”宣传解释,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应救尽救,不漏一人”。
丛台二大队民警正在组织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