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鸡泽县公安局通报,2017年8月份,当地一家物流投资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根据双方约定,由贸易公司购入煤炭,运送指定煤场后,物流投资公司则按照车辆过磅单向贸易公司支付煤款。
经调查,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贸易公司工作人员陈某指使嫌疑人王某等5人,在没有实际采购煤炭的情况下,连续伪造2.5万余吨煤炭“过磅单”,然后使用虚假凭单向物流投资公司诈骗上千万货款。
办案民警克服时间短、取证地域分散等困难,开展专案攻坚,询问100多人,调取大量资料,掌握确凿犯罪证据后,将6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