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零时21分,交巡警渚河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东环桥附近开展夜间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一辆车牌为冀D6***Y的黑色大众轿车经过检查点,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未料驾驶人矢口否认自己喝酒,坚称自己只是喝了“红牛”。由于驾驶人不承认酒后驾车的事实,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查。
到达医院,经医院抽血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6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称自己下午在市里和朋友相聚喝了酒,本想谎称喝了红牛蒙混过关,最终被民警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李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