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煤矿要强化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和雨季“三防”专项管理,严禁暴雨灾害天气安排工人下井作业。非煤矿山中,当暴雨威胁地下矿山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措施,撤出井下全部人员;露天矿山因暴雨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尾矿库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到位”防范措施,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措施,加大巡查力度,遇到险情及时处置。
危险化学品,沿水域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严格执行雷雨天气停产停业规定,特别是雷雨极端天气时要停止油、气储罐区装卸作业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检维修作业。
冶金等工贸行业,严防雷雨天炼铁、炼钢等生产环节发生高温铁水、钢水等遇水爆炸事故,避免潮湿物料进入高温炉窑;严格落实工业企业涉煤气作业有关规定,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涉煤气作业。
建筑施工,督促强化施工工地、设备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因暴雨天气导致交通事故。学校方面,加强学校放假期间校舍管理和学生出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旅游方面,指导旅游景区(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适时对景点采取限流、关闭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