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综合治理覆盖该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修理门市、销售单位(网店),要求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对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进行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合格证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二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三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查处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