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之前邯郸市实行的《邯郸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时间较早,难以适应科技创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此次《办法》出台,贯彻落实了国家和省市最新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和做法,与河北省相关法规相衔接,与原《暂行办法》相比,在内容和条款上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该《办法》明确了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研发投入引导计划等四类科技计划。推行项目承担单位以自我管理为主的项目过程管理制度,赋予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调整权和经费使用调剂权。同时,强化科研诚信制度建设,科学定位各项目管理主体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第三方专业机构和评审专家等职责。(记者赵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