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存放废油桶漆桶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容器
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肥乡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有效降低臭氧污染,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邯郸市生态环境局肥乡区分局等六部门现面向社会征集露天存在废油桶漆桶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容器的问题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对于举报线索政府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具体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奖励办法如下:
举报内容
露天存放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及废油漆等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容器。
奖励办法
为鼓励全区群众积极举报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及废油漆等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容器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根据举报数量多少每起奖励金额100-500元人民币。
举报奖励原则
(一)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应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不予奖励;
(二)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先后分别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奖励第一个举报人;
(三)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给予奖励。举报人应当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5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区相关职能部门领取奖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权利。
举报电话
区商务局 0310-4906966
区城管局 0310-8903264
区住建局 0310-8555300
区生态环境局 0310-8555404
区交通运输局 0310-8568158
肥乡区公安分局 110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自通告之日起,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露天存在废油桶漆桶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容器问题违法犯罪线索。
邯郸市公安局肥乡区分局
邯郸市肥乡区商务局
邯郸市肥乡区交通运输局
邯郸市肥乡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肥乡区分局
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