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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惯犯”醉驾上路 交巡警查获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邯郸交巡警编辑:保存2021-06-15 08: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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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内三次酒驾
 
  这次醉驾竟高到222.48mg/100ml
 
  驾驶证被吊销的他一再铤而走险
 
 
  查获醉驾男子
 
  一男子醉驾上路,被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民警查获,原来是一名酒驾“惯犯”,面临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6月7日1时许,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发区三大队民警,在世纪大街丛台北路执勤检查,查获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牌号为冀D51***的黑色汽车,驾驶人光着背,满身酒气。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多次,未能成功。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驾驶人王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
 
  王某称,他喝了不少啤酒。他看到检测值达到醉驾标准,主动把车钥匙交给了执法民警。民警带王某至医院进行了抽血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2.48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行为。
 
  经询问,王某是酒驾 “惯犯”。曾于2014年10月酒驾被查;2020年11月因二次酒驾被查,驾驶证被吊销,如今又因醉驾被查,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的有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法院最高可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经调查询问和网上查询对比发现,该驾驶员王某驾驶证已吊销。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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