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统计局
邯郸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国务院、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普查机构和各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邯郸市顺利完成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人普办反馈的初步数据,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邯郸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邯郸市常住人口[3]为9413990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174679人相比,共增加239311人,增长2.61%。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2830697户,集体户79094户,家庭户人口为8922082人,集体户人口为49190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706427人,占49.99%;女性人口为4707563人,占50.0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9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3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416185人,占25.67%;15-59岁人口为5382849人,占57.1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14956人,占17.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24913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1.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9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7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9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889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13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9798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5777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796人增加为784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205人增加为1318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345人减少至4140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929人增加至27170人。全市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5]为9.45年,比第六次人口普查提高0.64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146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5255人,文盲率[6]由3.34%下降为1.50%,下降1.84个百分点。
六、城乡[7]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485163人,占58.2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928827人,占41.7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499477人,乡村人口减少1260170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4.83个百分点。
七、县(市、区)人口情况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