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切实形成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良好执法办案环境,现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1、组织全体党员民警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全面掌握防止干预司法各项政策精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实践中严格执行。
2、引导全体党员民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加强自我约束,规范履职行为,积极营造支持政法单位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良好执法办案环境。
3、遇到请托单位或个人过问、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等情况,态度鲜明地予以拒绝,及时说明“三个规定”有关规定要求,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广泛宣传“三个规定”以及政法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营造有利于公正司法、规范履职的良好氛围。
“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生态,为平安复兴、法治复兴建设而不懈奋斗!
复兴区公安分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