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复兴区公安分局胜利桥派出所接到市民贾女士报警称,自己的车停放在辖区某小区的地面停车场过夜,次日早上返回取车时,发现放在车内扶手箱内的600元现金、电子烟等物品被盗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通过调取周边视频进行认真查看,发现一名男子从贾女士车内盗走现金后,随后跟同伙迅速逃离现场。民警经进一步分析研判,根据外貌特征对比,迅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徐某某、候某某。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果断出击,仅用三小时就在某酒店内将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候某某成功抓获。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候某某交代,二人在晚上经过某小区时,发现门口停了一排汽车,于是他们就依次进行拉车门,直到经过贾女士的车时,发现该车未锁车,于是就将车内的现金和电子烟等物品拿走了,总价值人民币一千余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候某某二人已被复兴区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在停放车辆时,应妥善保管自身财物,不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在夜晚停车的时候,要尽量停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
每个司机都要养成良好的用车习惯,停好车后一定要确定车锁好、门窗关好。车内不要放置现金、贵重物品,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