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邯郸交巡警渚河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东环附近开展夜间违法行为查处。24时左右,一名赤膊上身的纹身男子驾驶蓝色雪佛兰轿车驶入检查点。
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未系安全带,于是对驾驶人进行询问。车内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民警怀疑驾驶人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驾驶人非常坦诚,也承认自己开车喝酒。但当民警要求驾驶人配合做进一步酒精检测时,“第一遍”“第二遍”驾驶人始终吹气失败,不配合民警检查。
细心的民警发现了驾驶人不仅赤膊上身同时也没有穿鞋子,嘴角和手上还有血迹。便询问驾驶人发生了什么。驾驶人说自己心里不舒服,和朋友吃饭时不小心误伤到了。男子突然情绪失控,在民警一旁哭了起来“我求求你们,我喝多了,我错了,不敢了......”民警耐心劝说男子,并提出带其去医院先对伤口处进行包扎。
到达医院医院门口,驾驶人情绪再次失控大哭,民警再次安抚驾驶人,待驾驶人情绪稳定后对其伤口进行的消毒擦拭,并进行了抽血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令人不寒而栗,驾驶人已达到醉驾标准,酒精含量为22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以50元罚款。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