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修订后,新增“政府保护”“网络保护”两个专章,将原法由七章扩展为九章,条文由七十二条增加到一百三十二条。新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
本次修订有很多创新和亮点,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第一次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系统全面阐述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及禁止行为,第一次明确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第一次明确了国家长期监护、临时监护的情形,第一次将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法律保护,第一次提出了委托照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要求,第一次将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纳入保护范围,第一次要求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站等。
邯郸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才介绍,参照国务院、省级标准,由民政部门牵头,公安、检察、教育等30余家单位组成的邯郸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筹备成立,将打造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村居(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点。同时,按照“同一平台、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即时转办、按责办理”原则,邯郸市原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并入12345热线,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