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分两批次进行,时间分别为4月20日至5月30日和8月1日至8月30日。按每批0.5%的比例从获证特殊食品销售单位中随机抽取,全年共抽取1%。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销售特殊食品类别是否与许可证载明的类别一致,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与实际商品是否相符及是否有消费提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销售者是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及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对生产企业自建溯源码进行溯源查验;待售特殊食品与专区专柜(货架)销售情况(尤其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等22个重点事项。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问题较轻的,要求企业当场整改;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组织立案查处;情节严重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及时报请审批机关依法吊销、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邯报融媒体记者周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