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9日2点44分,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二中队在东环路与和平路口北100米处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时,发现等待检查的车辆中,有几辆车上都放置着移动板房,且板房的长度、宽度、高度都已超过了规定。于是让驾驶员们将车辆停至路边接受进一步检查。民警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竟有三辆车上都装载着移动板房。后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员们称车上的“房子”是要送往工地,建学校用的,因为急需所以才选择深夜开车上路。因为,驾驶证件类型为B本,不想被扣分,驾驶员们开始向民警求情,希望不扣分,只罚款,被民警严词拒绝,并对他们批评教育到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上路行驶时都要遵守交通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安某驾驶冀DXXX93、驾驶员郝某某驾驶冀DXXX00、驾驶员李某驾驶冀DXXX20 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高度、宽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提醒广大的驾驶员,装载的货物超长、超宽、超高时会遮挡后视镜视野,扩大盲区,产生不小的安全隐患,容易产生交通事故。为避免此类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员遵规守法,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