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交巡警涉县大队开发区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崇州路教体局门口有一女子涉嫌酒驾,要求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据现场之情人员介绍:女子樊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牌照为冀DT3**R,在行车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纠纷,两车行驶至教体局门口处时,樊某某将车停下后,与对方驾驶员发生肢体冲突。
在民警对该女子进行询问时,仍旧可以闻到车内有浓重的酒气。而在副驾驶座位上,居然还单独坐着一个看上去不满三岁的孩子。当问她是什么时间喝酒时,女子慌称没喝。执勤民警随即对驾驶员樊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监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樊某某14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邯郸交巡警温馨提醒:
作为母亲,竟然带着孩子酒驾,这种极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给孩子树立了一个极坏的榜样。一旦孩子出现危险,母亲要后悔终生!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