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交警又连续查处了“黑校车”,孩子的安全不可有一点大意,这样的“黑校车”必须发现一辆严惩一辆。
4月6日6时30分,邯郸交巡警巡逻康庄大道南李庄村西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DN5***黑色大型非营运客车正在上下学生,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打开车门时,民警发现车内“塞”满了学生。
经查,该车核载14人,却实载了23名学生,为了收更多孩子的车费,驾驶人让孩子们在车里挤坐在一起。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超员的违法行为。
超员的学生在民警监督护送下安全回家。交管部门对驾驶人靳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暂扣了车辆。
邢台还有一辆面包车也冒充“校车”,虽然只是超员一人,但也不能放过。
4月1日8时许,邢台市隆尧县交警在328省道隆尧镇尧南关村路段执勤时,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拦停检查。打开车门后,民警看到车上都是背着书包的小学生,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超员1人。
经查,该接送学生的车辆未取得校车标志标牌,车上拉的都是附近村庄在该幼儿园上学的儿童,驾驶人李某某是该幼儿园法人,2020年购买的车辆,主要用于接送幼儿园的学生,其行为已构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以及超员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李某某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200元的处罚。交警提醒
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尤其是安全系数较低的面包车,发现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充当校车,第一时间进行举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家长、学校要认清没有资质的“黑校车”危害,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孩子、不要让孩子搭乘非法载客车辆;抱有侥幸心理的“黑校车”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因为违法成本很高,事故成本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