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下午5点左右,邯郸交巡警开发区一大队接到报警:赵辛线往范庄的一条乡道上,一辆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勘查,报警人称,他正常行驶时,对面驶来一辆摩托车,速度非常快的朝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撞上,祖孙三口被撞地上,小孙女牙齿被撞掉,电动三轮车也被撞到变形。民警要求摩托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杨某神色紧张称,自己正在考试中,驾驶证还未到手,民警发现摩托车也没有车牌。与此同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浓重酒气,有酒驾的嫌疑,经询问,驾驶人慌忙解释道:奶奶今天过生日,自己喝了点酒,存在侥幸心理,便驾驶摩托车回家。经过此路段时由于当时酒劲还未下去,速度过快而来不及刹车,结果撞到对面驶来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现场教育,无牌无证还酒驾,是对自己和别人生命的不负责任!当事人感到悔恨不已。民警随后带男子到医院做酒精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 150mg/100ml ,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对杨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并且限制其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