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结果,邯郸市迅速组织专家组进行会商研判,于3月8日16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期间,严格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9〕19号)有关要求,落实Ⅱ级应急响应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一是实施工业企业差别化减排,按照应急减排要求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实行车辆限行管控,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三是全面控制面源污染,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3月8日以来,邯郸市共出动3583人次,检查企业1367家,发现各类问题407个。市局本级组成30个帮扶检查组,检查企业工地553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物料苫盖不到位、工地6+2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等各类问题220个,曝光典型问题15个;其中,发现工业企业应急响应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建筑工地违规土石方作业问题5个。
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预警期间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提前调控生产,确保应急响应各项措施按照响应时间落实到位。3月8日至11日,邯郸市PM2.5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全省第1,实现了优良天3天,应急响应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