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已至,家家户户都在欢度新春的到来。但仍有部分群众,不顾河北省邯郸市禁燃的相关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自身的安全,还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一定的污染。记者从邯郸市公安局获悉,警方郑重提示:请不要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以任何借口储存烟花爆竹,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邯郸警方将给予严厉打击。
2月10日,刘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在赵某家发现鞭炮、烟花若干,民警遂将赵某带回派出所,经询问,赵某对其非法经销鞭炮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赵某被永年区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月11日大年三十这一天,邱县公安局就依法查处多起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人被行政拘留。
2月12日,磁县公安城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村巡逻时,发现村民张某在自家燃放烟花爆竹,经询问,张某承认了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为保证大家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请大家切莫以身试法。对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绿色家园共创建,禁燃工作靠大家。要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违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邯郸的蓝天白云。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我市的禁燃规定,欢迎提供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视违法犯罪类别、涉案物品数量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拨打举报电话110,也可以向当地辖区派出所进行举报。警方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