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事情经过
2月7日,邯郸武安一辆车牌号为冀DK****的白色轿车在驶近检查点时突然拐进右侧小路,随后又拐进了附近小区内。
民警随即跟随其进入小区,拦下该车辆。经询问,驾驶人王某因酒后驾驶,为了躲避交警,才把车开到小区里。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王某的驾驶证是于2020年9月份刚刚考取,目前还在实习期中。
处罚决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最终,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于实习期的王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王某驾驶证因还在实习期,驾驶证将被注销。
交巡提示
要杜绝酒驾行为,除公安交管部门从严管控外,更需要驾驶人自觉抵制,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有饭局时尽量不要开车前往,喝酒切勿贪杯。驾车前往的驾驶人,酒后记得找代驾,安全第一,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