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朋友离世
悲痛不已
却醉驾上路
致自己和他人的安危于不顾
1月5日,漳河园区大队在中华慈大街与丛峰路交叉口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活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4时20分,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DM***3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浑身酒气,民警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该男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8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该男子姓程。程某某称自己好兄弟突然离世,喝酒只是为了缓解自己沉闷的心情。在民警的耐心劝解下,程某某逐渐认识到自己醉酒驾驶的危险性,民警告知程某某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忌酒后驾车。随后,经邯郸市律正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检验,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4.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驾驶人程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