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晚上8时许,当民警巡查至大名府路与贵乡街路段处时,发现自东向西驶来的一辆豫JKDXXX的小型普通客车。看到民警时,该车忽然拐向便道,有逃避检查的迹象。执勤民警立即通知中队另一组民警开展堵截,终将该车拦下。
当民警对驾驶人进行询问时,该车司机吴某某不但支支吾吾,还总是转过头去,与询问民警始终保持远远的距离,行为十分可疑。靠近时民警闻到一股酒味,便对其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时的吴某某却坚称自己刚上车,没有进入道路行驶,不承认酒后驾驶行为。见其一直胡搅蛮缠,民警根据车辆特征,立即对其车辆行驶轨迹进行核实,经证实该车才从二十公里外的河南省界驶入河北。吴某某只好低头认错。
原来,当天下午17时许,长途出车归来的吴某某为了御寒,在南乐县吃饭时喝了点啤酒,然后来大名县办事,没想到刚进县城就被交巡警查获。民警依法暂扣该车辆,吴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并予以降级的处罚。
得知“酒精多出了5毫克”,导致自己的A2驾驶证将被降级时,吴某某连连向民警求情,说自己跑车打工不容易。A2驾驶证没了,一家老老小小以后怎么办?希望民警能减轻处罚。
民警对吴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吴某某:每名驾驶人开车前就要保持“滴酒不沾”才行,你喝酒开车,是自己把家庭责任和“饭碗”也一起喝掉了,违反交通法的这杯“苦酒”代价必须自己承担。面对民警开具的处罚,吴某某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顿足捶胸,无奈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