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
通 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积极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邯郸市丛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就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提高信息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广大网民不得上传、转发、传播和扩散来源不明、未经证实、造谣虚假的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严禁编发不实信息。网民对地域不清、指向不明、表达不准的信息做到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网民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转发、传播没有官方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等信息,要主动向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四、尊重保护个人隐私。网民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如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坚决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编造者、转发者及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郑重提醒,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举报电话及邮箱:
邯郸市丛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3111159
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110、3083338
举报邮箱:ctqwxb2019@163.com
2021年1月10日
来 源:网信丛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