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夜间,邯郸市交巡警机动执勤二大队一中队民警正在中华南大街新一中附近开展夜间巡逻管控工作。在将近凌晨零点时,一辆银灰色海马汽车自北向南疾驰驶来,当该车行驶到距离民警约五六十米远的距离时,突然的一个刹车并迅速掉头转弯,被民警及时拦截。
民警在对该车初步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满嘴的酒气,车里刺激的音乐声震耳欲聋,加上之前看到执勤民警掉头就跑的种种迹象表明:驾驶员刘某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在民警将其带往执勤点的途中,刘某一直在车上不停的求情,要求民警照顾,甚至拿出“我妈住院了”的理由,带着表演腔要求民警体谅。通过民警前期的初步询问,加上之前刘某被查获的时间点来判断,这是当事人推脱抵赖以减轻处罚而找出的说辞,民警严肃告知:就算是其母亲真正住院了,都这个时间点了,这也不是他该喝酒驾车的理由,并告知其酒驾的严重危害性。最终,经检测,驾驶人刘某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