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15时40分许,邯郸交巡警支队临漳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巡逻保畅工作。执勤民警在县城邺南路发现路边一辆车牌号为冀D17XX6的轿车行驶异常缓慢,便立即上前让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辆停止后,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还没等驾驶人开口说话,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男子便下车对民警说:“车辆有行驶证,自己也有驾驶证,她明天要考试了,就是在这段路上练会儿车!”这时开车女子也民警说到:“我明天要参加驾驶证科目三考试,看着这条路上车辆比较少,就想着在马路上练练手,而且一直靠着路边开的,都没敢在路中间。”民警继续询问驾驶人有没有在驾校报名,为何不在驾校场地练车。驾驶人称自己在驾校报名了,上午在驾校练习了五次没有找到路上开车的感觉,明天就要考试了,害怕考不过,于是来马路上练练车找找感觉!
最后,执勤民警对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必须使用教练车在教练的陪同下在指定的场地和道路练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对驾驶人李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对男子任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