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燕晚新闻)连日来,邯郸市磁县一名荒山承包者实名举报“合伙人”以修建山间道路为名,无证盗采石料谋取利益。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回应称,经初步调查,被举报人开采石料全部用于项目开发,没有对外销售产生盈利,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赵海文今年48岁,家住邯郸市磁县白土镇南涧城村,于2002年3月份和村委会签订《荒山及坡耕地承包合同》,承包期30年,主要种植果树,花椒等经济作物,绿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
2017年7月份,赵海文与本村居民申先生经过协商,签订一份“合伙承包经营协议”,赵海文负责提供南山沟地100亩,申先生投资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从“树上挂果”开始,所产生收益双方对半分成,合伙承包期限至2023年7月份。
据赵海文反映,2018年10月份,已成为种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申先生擅自砍伐山中已栽种多年的花椒、柿子树、核桃树等果木,并且打着“修路”的幌子开山采石,暗中卖给周边的石料厂,从中获利颇丰。其间,他和家人搜集大量证据,多次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个部门举报,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12月4日上午,记者在位于磁县南涧城村南的“跑马山”看到,山坡和山沟内种植众多果树,一条新修建的山路蜿蜒而上,路宽3米有余,外侧垒砌半米多高的石堰。沿路行至半山腰处,一座长约百米,植被茂密的小山头被挖得“遍体鳞伤”,地上乱石成堆。
此时,赵海文的合伙人申先生恰好也在现场。对方认为自己作为荒山的承包者,可以自行采石修建道路,因为只有引水、引电上山,才能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旅游业。其中开采石料全部用于修路,不存在对外销售和毁坏耕地的行为。
然而,经南涧城村干部核实,申先生用来堆放石料的场地为坡耕地,以前曾经种过粮食和果树。这位村干部表示,他已通知当事人,未经政府许可,禁止开采石料。 12月7日下午,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土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执法人员经初步调查,申先生开山采石属于合理开发项目,没有对外销售获利,不需要办理开采手续。不过,如果南涧城村居民赵海文能够提供充足证据,印证举报问题属实,将依法严肃查处。 针对执法部门的回应,赵海文深表遗憾,他计划将自己费尽周折掌握的视频、图片、录音等证据上交省、市、县有关部门,希望尽快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