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纺西派出所值班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有四人穿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严重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依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制度,四人穿着警服的行为已经违法。民警当场收缴违法行为人员所使用的警服,并将四人带回派出所。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温某、刘某、赵某、崔某对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服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四名违法行为人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普通人购买使用警用品违法,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如果发现非法制贩、穿着和佩戴警用品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