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邯郸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2020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并通报十起典型欺诈骗保案例。
据介绍,今年以来,邯郸市医疗保障局以加强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线,聚焦破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增强基金风险意识,强化过程管控,开展“三项检查”,探索长效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医保基金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截至10月底,定点机构检查覆盖率100%;暂停协议服务150家,解除协议28家;查处违规费用1.2亿元,其中行政处罚1300万元;案件线索办结率100%;药品采购异常提醒完成率100%。
另外,为增强欺诈骗保行为打击精准度,切实解决欺诈骗保突出共性问题,市医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利用“小针刀”“钩活术”等中医特殊疗法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的专项整治,明确了检查范围、内容和工作安排,检查相关定点医疗机构185家,协议扣款293.73万元,行政罚款68.99万元。
据悉,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强化对定点机构和经办机构的抽查复查,努力提升监管效能,全力保障我市医保基金安全。
新闻链接:2020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十起典型案例:
一、磁县磁州镇冯某某卫生室。该卫生室部分门诊登记和处方与病人实际治疗不符,部分门诊处方患者签字笔迹相似,抽查的8种药品耗材进销存数量不符。依据相关规定,拒付违规费用,暂停医保服务六个月。
二、永年区飞宇诊所。该诊所未建立进销存台帐,未做到日清月结,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账目混乱,门诊处方、随货同行等资料不完整。依据相关规定,暂停医保服务三个月。
三、丛台区康恒药房。该药房为其他非定点药房代刷医保卡。依据相关规定,解除与该药房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且3年内不再接受重新申请。
四、邯郸市修正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丛台区东环路店。该药房无进销存管理系统,且药店二楼有与药械经营无关的其他经营性场所,违规设立店中店。依据相关规定,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
五、邯郸市德路康医药销售连锁有限公司康和药房。该药房医保结算记录与药店实际销售记录不符,存在违规刷卡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退回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并处两倍罚款。
六、永年区西阳城乡卫生院。该院中医适宜技术理疗项目无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单,小针刀治疗超部位收费、超标准收费。依据相关规定,拒付违规费用,暂停“小针刀”医师医保处方权6个月。
七、鸡泽县双塔镇卫生院。该院个别住院患者输液治疗后离院回家,违规不在院,依据相关规定,拒付违规费用。
八、峰峰安康医院。该院收取精神病护理费的同时收取二级护理费,属于重复收费,依据相关规定,拒付违规费用。
九、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磁县支公司。该公司在承办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业务中,将意外伤害医保病人应报销项目在医保结算系统中录入为自费项目,或将限价较高的项目在医保结算系统中录入为限价较低的项目,降低参保群众医保待遇。依据相关规定,责成该公司按政策规定整改,且暂不返还该公司2019年度履约保证金。
十、临漳县西羊羔乡漳潮村村民任某某。任某某在工地受伤,入院治疗时谎称在家接灯线时不慎摔伤,并将相关资料按照意外伤害申请保险公司报销。依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将涉嫌骗保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