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大量三、四轮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他们的特点是体积小、速度快、价格实惠、经济实用,但却随意逆行、任意停靠、闯红灯,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威胁着大家伙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还在任性开车的小伙伴们要注意啦,邯郸交巡警提醒:文明开车,请遵守交通规则,对待机动车违法开发区二大队是认真的!
2020年11月19日13时许,开发区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刘河线吴唐营村口北200米处开展交通违法治理。当对一辆由北向南驶来的三轮车进行检查时,车上的大爷把车扔路边就向西边的田地跑去,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截。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驾驶员高某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经酒精检测仪检测,高某某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即对高某君采取扣留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规定,处以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