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交通整治”行动期间
邯郸交巡警查获一起醉驾违法案例
得知事情的严重性后
驾驶人面临处罚突然放声大哭
殊不知
此时后悔已然晚矣!
11月13日凌晨2时46分许,民警在人民路东柳大街附近对夜间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辆号牌为冀DH***9 白色奥迪轿车途经执勤点,民警例行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当驾驶人打开车窗后,民警闻到车内散发的浓郁酒精味。
民警当场要求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测试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的数值达到醉驾标准需要进行抽血检验,民警将驾驶人带上警车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途中,驾驶人多次求民警照顾,并用手遮挡面部称:“你们能不能不拍视频?好丢人...” 民警向其解释,按照执法程序要求,全程需要录音录像,并向其讲述了相关法律法规。
到达医院门口时,驾驶人突然情绪失控大哭,“我不想抽血,你拍我吧!你曝光我吧!”民警不断安慰驾驶人,待其稳定情绪后,驾驶人接受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0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驾驶人陈某,邯郸市永年区人,当天与客户谈生意期间喝了四瓶啤酒,喝完酒后开车送客户回住处,途中被民警查获。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陈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驾驶人陈某已被移交至交巡警支队办案大队等待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