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堑,长一智”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可就是有人胆大妄为、明知故犯,在第一次酒驾被处罚后竟心存侥幸,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近日,邯郸一男子不思悔改,以身试法,时隔9年再次酒驾被查,终被行拘。
原来,2020年11月9日下午,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渚河路与滏西大街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14时56分许,民警接大队二级指挥平台指令,经排查,一途径该路口号牌为冀DZ28**的小型面包车涉嫌逾期未年检。民警立即上前拦截进行核查。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说话时一股明显的酒味扑鼻而来,便将男子带至路边岗亭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与民警交流过程中,驾驶人冯某某表示其每天中午都会喝一点,已成习惯,被查处当日也是中午一点多吃饭时,喝了一瓶啤酒。随后民警惊讶发现,冯某某2011年11月已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最终,冯某某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除了依法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外,还将面临10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邯郸交巡警提示:酒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要严重得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