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节目中,我们报道过,在购买二手房时因没有对水、电、暖的缴费情况进行核查而造成了欠费纠纷的问题。这不前几天,市民李先生就又碰到了同样的遭遇。
2016年1月份,李先生在位于中华北大街质监局家属院买了一套二手房,住了四年,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不过就在今年,他去热力公司交取暖费时,却被告知房子拖欠了2013年至2016年合计共三年的取暖费,需要补交后,才能交纳今年的暖气费。
在买房的第一年,李先生交了暖气费,也享受了正常供暖,不过,之后的2018和2019年,他没有缴纳过暖气费,并且按照要求到热力公司进行了报停。李先生说,在2016年缴费的时候,热力公司并没有跟他提及之前的欠费情况。李先生觉得,这暖气费不是他欠的,现在却要替原房主“背锅”,心里有点不乐意。
原房主连续拖欠了三年的暖气费,热力公司却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催缴。并且在2016年缴纳暖气费时,热力公司也没有告知他之前的欠费情况。现在来催缴,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跟随李先生来到了中电洲际供热一分部。一分部综合管理部经理郭丽告诉记者,2016年李先生买房时,房子的供暖方式是串联,并且,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多次向原房主进行催缴。
在2017年,李先生家所在小区的供暖系统统一更改为分户控制。热力公司也对用户之前的欠费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所以才会出现李先生家现在遇到的只有缴纳了之前的欠费才能享受集中供热的情况。郭经理说,李先生购买房子的时候,并没有到热力公司更改过户信息,所以对于房主变更,他们并不知情。所以,他们只针对房子,不管用户是谁,只要房子确实存在违规用暖行为,谁住这套房谁就承担费用。
郭丽说,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所以,她也提醒大家,在租赁和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核查缴费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