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公安分局贸易西派出所紧盯案件不放松,经过缜密工作,成功将一名涉嫌销赃人员抓获归案。
近日,贸易西派出所在对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进行梳理时,发现涉嫌销售赃物的牛姓男子一直没有到案,随即加大了对其追查力度。2020年11月6日18时许,民警通过调查发现,牛某在邯山区浴新胡同附近出现。随即贸易西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迅速出击,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牛某抓捕归案。
经询问,犯罪嫌疑人牛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继续购买使用一辆电动三轮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已被行政拘留。
法律常识
"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