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在临近小区门口时突然停下来,在原有号牌上面再加挂一副“号牌”;刚刚驶出小区停车场驶上道路的车辆也是突然停下来,摘掉悬挂在原车号牌上面的“号牌”,这一进一出一挂一摘看着着实让人十分蹊跷,这是为什么呢?下面,由机动二大队一线执勤民警为您揭开这个谜团。
10月31日晚,机动执勤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段铮等人正在中华大街与南环路立交桥下的辅道上执行夜间巡查任务,大约在当晚凌晨零时20分左右,民警无意间向道路西侧扫了一眼,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停在距离民警约200来米的西侧道路上,隐约看到一位女同志在往原车号牌上加上去一片类似“号牌”的东西,职业的敏感告诉民警:这车一定是有情况!几位同志迅速上前查看,最终在附近某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内将该车辆现场截获,于是出现了本文视频开头的一幕:使用他人号牌的违法行为一览无余。
无独有偶,在接下来的第三天11月2日晚11时左右,就在同一执勤地点,就在距离执勤点不过区区几米的民警身边,同样也是一辆白色轿车在道路上突然将车停了下来,一位男性驾驶员在摘掉挂在原车号牌上的“号牌”的瞬间,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当场控制。
到底这一进一出一挂一摘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原来,都是附近几个居民小区地下停车场惹的祸:一些业主为了省下一些停车费用,就使用熟人或亲戚朋友的有停车资质的车辆号牌,殊不知这样倒是能蒙混过关钱是一时省下了,但却明目张胆的触犯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其中第四项“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尽管当事人之一的白某丽各种理由:家中老人急需照顾、怎么跟老公交代、自己怎么这么点背啊等等,迟迟不肯配合接受处罚。最终民警依法对当事人白某丽、杨某民进行暂扣车辆、号牌,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